工程编码 |
2018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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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
招标分类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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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介绍 |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项目业主):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招标人(代建单位):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3.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韶发改社会[2018]2号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招标项目名称:韶关市韶阳楼抢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6.招标项目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7.招标项目(各标段)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 ①施工图设计; ②施工图清单预算(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中标人编制施工图清单预算产生的所有费用); ③提供项目所需相关检测项的明细表; ④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2)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所有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施工。 8.招标项目主要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为韶关市政府在森林公园建设的观光性楼阁,建筑面积为2780平方米,本建筑属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屋面正脊高度为42.86m。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2010年落成投入使用,过近十年的岁月洗礼,楼层斗拱表面锈蚀油漆脱落、飞子桷板瓦件风铃掉落、室内吊顶及墙体受潮起皮油漆斑驳、室外平台排水不畅、设备灯具管线等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与残旧,为配合城市形象的整体提升,特开展本次楼体加固提升工程。 9.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0.招标项目实施地点:韶关市国家森林公园莲花山顶峰 11.招标项目工期:设计、施工总工期共150日历天内。 12.招标项目总投资:本工程总投资约998.663万元 。 13.本次招标控制价:988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项目名称:韶关市韶阳楼抢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古建筑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②设计企业必须具备如下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本公司注册的有效的执业专业为“建筑工程”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有效的执业专业为“建筑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同时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注: ①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经查实有以上情形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5)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6)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7)省外建筑企业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且拟委派的主要配备人员(指委派项目部的所有人员及设计负责人)须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人员。(组成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8)投标人须承诺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未发生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未有投标违纪处罚并仍在处罚期限内;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3.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法定代表人其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4.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当场出示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5.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或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6.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或报纸查询: (1)韶关市建设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zgj.sg.gov.cn) (2)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3)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http://www.sgjyzx.com) (4)广东建设报报刊。 三、投标报名须知 1.按照《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韶检发[2013]96号)及《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变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办法的通知》(韶检发[2016]1号)的要求,本项目投标不需要提供《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为0751~8558500)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 2.本项目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实行网上报名电子投标方式招标,不再设投标单位实名报名环节。首次参与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的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前,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申领企业CA、办理企业入库事宜(详情请查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sgjyzx.com/【通知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CA及企业入库公告》,以及【办事指南】/【资料下载】项中下载《韶关建设工程投标企业网上注册及申请变更操作指南》)。 3.投标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报名时间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报名。 4.投标保证金: 韶关市韶阳楼抢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0.00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 年 3月 11 日9 时 30 分。 4.1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说明 4.1.1 投标企业在报名后并在缴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资金到达所获取的银行子账号时间为准)于系统中申请缴交投标保证金,并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从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金额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非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 4.1.2 未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或异议处理结束后三天内分批退还至原转出银行帐号;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系统在收到招标人与中标投标企业所签合同后三天内退还原转出银行帐号。 4.1.3组成联合体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4.2 温馨提醒:投标企业请勿采用EFT系统(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 system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账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5.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方式:已经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报名的投标人可直接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6.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完整上传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系统会拒绝上传;并在规定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成功上传电子版并且招标人受理了纸质投标文件方为投标有效。
四、有关时间安排
招 标 人(盖章):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 2月 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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