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20180208 |
||||||||||||||||||||||||||||||
---|---|---|---|---|---|---|---|---|---|---|---|---|---|---|---|---|---|---|---|---|---|---|---|---|---|---|---|---|---|---|---|
工程地点 | |||||||||||||||||||||||||||||||
招标分类 |
施工招标 |
||||||||||||||||||||||||||||||
详细信息介绍 |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项目业主):韶关市社会福利院 2、招标人:韶关市社会福利院 3、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韶发改社会【2017】15号)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招标项目名称:韶关市社会福利院老人综合服务大楼附属工程(第二次) 6.招标项目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7、招标项目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建筑、安装等工程的施工 8、.招标项目(各标段)主要规模及内容:包括大门值班室、临时太平间,建筑面积56.51平方米;道路拓宽和硬化工程、围墙及挡土墙工程、安装变压器等附属工程配套设施。 9、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市财政收回存量资金 10、招标项目实施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477号市社会福利院内。 11、招标项目施工工期:110日历天 12、招标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229.9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198.2万元。) 13.本次招标控制价:1981946.42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项目名称:韶关市社会福利院老人综合服务大楼附属工程(第二次)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获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②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在近两年内(2015年至2016年期间任何一年均可)须已通过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省电网公司系统电网建设工程诚信备案。 (3)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本公司注册的有效的执业专业为“建筑工程”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执业专业为“建筑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注:①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已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本项目截标前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在此期间均视为在建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经查实有以上情形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暂时停止实施二级注册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和停止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核发后续工作的通知》(粤建人〔2015〕217号)要求,广东省内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二级建造师,如属该通知要求不再发放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须通过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打印执业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信息,附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 (5)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6)省外建筑企业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7)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须承诺在自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1日未发生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或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或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未有投标违纪处罚并仍在处罚期限内;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3、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4、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或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5、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或报纸查询: ①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②韶关市建设与房地产信息网 (http://www.zgj.sg.gov.cn) ③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 ④广东建设报。 三、投标报名须知 1.按照《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韶检发[2013]96号)及《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变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办法的通知》(韶检发[2016]1号)的要求,本项目投标不需要提供《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为0751-8558500)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 2.本项目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实行网上报名电子投标方式招标,不再设投标单位实名报名环节。首次参与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的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前,(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申领深圳CA、办理企业入库事宜(详情请查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sgjyzx.com/【通知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CA及企业入库公告》,以及【办事指南】/【资料下载】项中下载《韶关建设工程投标企业网上注册及申请变更操作指南》)。 3.投标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报名时间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报名。 4、投标保证金: 韶关市社会福利院老人综合服务大楼附属工程(第二次)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9000.00元,必须在截标前24小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 年3月12日 9 时30分。 4.1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说明: 4.1.1 投标企业在报名后并在缴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资金到达所获取的银行子账号时间为准)于系统中申请缴交投标保证金,并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从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金额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非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 4.1.2 未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或异议处理结束后三天内分批退还至原转出银行帐号;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系统在收到招标人与中标投标企业所签合同后三天内退还原转出银行帐号。 4.1.3组成联合体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4.2 温馨提醒:投标企业请勿采用EFT系统(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 system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账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或未在截标前24小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5、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的方式:已经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报名的投标人可直接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6、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完整上传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系统会拒绝上传;并在规定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成功上传电子版并且招标人受理了纸质投标文件方为投标有效。
四、招标时间安排
招 标 人:韶关市社会福利院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2月9日 |
请升级您的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 11 或以下浏览器: Firefox / Chrome / 360极速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