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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南雄市2024年典型村坪山村、洞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21 17: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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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雄市2024年典型村坪山村、洞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1202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564-GDHZ-CSZ

项目名称:南雄市2024年典型村坪山村、洞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0,517.34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南雄市2024年典型村坪山村、洞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750,517.34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最高限价()

1-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南雄市2024年典型村坪山村、洞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

详见采购文件

1,750,517.34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天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一、项目概况”)。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一、项目概况”)。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一、项目概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一、项目概况”)。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南雄市2024年典型村坪山村、洞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工商个体户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响应)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中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工商个体户须提供营业执照。
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和《管理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所属行业:建筑业”)。
4)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工商个体户证明文件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南雄市2024年典型村坪山村、洞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供应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文件规定,其他省份有相关文件的,按其规定。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原资质证书扫描件,且须同时提供①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部(厅)官方网站的企业资质延续名单截图或打印件;②核准公告官方网站网址链接,证明企业资质延续核准通过,否则不予认可。]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1121  20241128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1202093000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1202093000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南雄市帽子峰镇人民政府

  址: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帽子峰镇富竹

联系方式:0751-355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03

联系方式:0751-8219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话:0751-8219991

 

 

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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