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湖南鑫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便民超市经营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郴江路石博园第一国际金童座11A2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443-CZHZ-GZQ
项目名称:湖南鑫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便民超市经营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4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 | 服务期 | 服务期消费预算(元人民币) |
1 | 职工食堂、便民超市经营外包 |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暂定2年 | 约4800000/年 |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2年,具体自合同执行起至采购人新职工综合服务中心大楼启用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相关凭据指:专用收据或缴纳清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烟草专卖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9日 至 2022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郴江路石博园第一国际金童座11A21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郴江路石博园第一国际金童座11A2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要求:
①、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交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南鑫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路67号
联系方式:0735-2193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合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郴江路与郴州大道交汇处湘南石博园一期第1栋11A21室
联系方式:刘先生 0735-2159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735-2159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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