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机场商铺招商项目(第四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韶关机场商铺招商项目(第四次)
1.2招商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韶关丹霞机场有限公司
1.3招商代理机构:广东合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1.4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
(1) 韶关机场位于韶关市西北方向乳源县桂头镇,距离韶关市区约28公里,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成员机场,总投资概算16.67亿元。工程设计目标年为2025年,预测年旅客吞吐量为100万人次(远期25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4000吨、飞机起降9500架次。飞行区等级为4C,跑道2800米,航站楼13000平方米,各类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21000平方米,建设8个C类机位的站坪及相应联络道,空管、通信、导航、气象、助航灯光、供电、供油、给排水、消防救援等配套辅助生产设施。韶关机场定位为旅游目的地机场,临近丹霞山、南华寺、珠玑古巷、南岭国家森林公园等著名旅游胜地,预计2021年建成投入使用,计划开通北京大兴、上海浦东、杭州、厦门、青岛、成都、重庆、西安、郑州、昆明、丽江、海口、湛江、揭阳潮汕等航班航线。
(2) 商铺位于韶关丹霞机场航站楼一层和二层,共15间商铺(其中3间需商家自行间隔),单间商铺面积从20平方米到288平方米不等。经营范围包括:餐饮店(主食类)、餐饮店(轻食饮品类)、综合商店、休闲业态店、品牌零食店、品牌咖啡店、品牌奶茶店、精品荟(韶关特产)、水果店、综合美食广场等。
(3) 为满足航站楼生产保障及旅客需求,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韶关丹霞机场有限公司对韶关机场商铺招商项目(重招)实行市场化、社会化运作,现重招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取合作单位。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包组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本次重招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包组编号 | 商铺编号 | 区域 | 面积 (㎡) | 业态要求 | 起点金额 (元/㎡*月) | 合同期限 |
5 | L207 | 二层候机厅 | 288.00 | 精品荟 | 40 |
注:(1)为确保项目质量,响应人在本项目其他包组中已成为成交供应商的,在本次包组中该响应人只参与评标定标过程计算,但不能再成为该包组的“第一成交候选人”。
(2)响应人须对单个包组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重要提示:招商人原则上不因下列因素调整双方约定的商铺费用、综合管理费的计算标准:
①旅客流程动线、旅客流量、旅客构成的改变;
②周边商铺的品牌和业态调整;
③场地面积测量标准、销售额统计口径的调整;
④入驻航空公司数量、航空公司分布情况及航班的调整;
⑤周边商铺的调整、航站楼商业场地面积的调整或商业项目的调整;
⑥现场营销活动的影响。
(5)以上面积最终以实际测量为准(待确认成交结果后,招商人将组织成交人至现场由双方对中选场地进行实地测量,最终以双方盖章确认的面积为准)。
(6)起点金额为首年商铺费用的保底金额,其中30%是特许经营费,70%作为场地租赁费,不包含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其中场地租赁费依据韶关市价格认证中心商铺租金参考价格确定)。
(7)若响应人同时参与本项目多个子包招商活动,则每个子包需单独制定招商文件。
(8)各商铺具体位置详见第六章合同条款附件1:韶关机场航站楼商铺位置示意图
(9)业态释义
精品荟:韶关市三区七县特产,包括各类农副产品、工艺品等;首选老字号、著名品牌商品,次选当地出名产品,严格把控产品安全质量,丰富产品种类。
2.2 服务期限:本项目经营期为4年,自韶关机场通航之日起算4年。韶关机场预计2021年下半年正式通航,合同期限起始时间自实际通航之日起算。
2.3 服务地点:韶关机场航站楼内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用户需求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响应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响应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包号经营所需的业态。
(2) 响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商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商项目子包响应。(响应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提响应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1年8月30日起至2021年9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5楼03号 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供应商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供应商须凭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1) 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提交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为: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5楼03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商人将拒绝接收。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1年9月15日10时0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谈判地点为: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5楼03号 。
7. 发布公告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http://wz.gdairport.com/)、广东合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zcgzb.com/) 上发布。
8. 其他
8.1现场勘查(招商人无需出具回执):
(1) 已报名的响应人须提前一天与招商人联系,待招商人同意后方自行进行现场勘察,每个响应人只有一次勘察机会,对已勘察的响应人不再接受现场勘查;
(2) 如供应商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需提前和招商人协商,并附上供应商地区到招商人地区的防疫要求(例:是否需要核酸检验或隔离等要求)。
(3) 现场勘察止时间为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10日止逾期不受理,工作日时间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 招商人联系人:张工,电话:0751-8705501 ,勘察地址: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镇机场路1号楼韶关丹霞机场;
(5) 响应人仅限派遣1位人员进行勘察(超员不受理),出席人员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9. 联系方式
9.1 招商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韶关丹霞机场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镇机场路1号楼韶关丹霞机场综合业务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1-8705501
9.2 招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合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5楼03号
联系方式:0751-8219991
9.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电 话:0751-8219991
发布人:广东合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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