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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新丰县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项目(2021、2022年度)超滤膜净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01-18 16: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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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丰县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项目(2021、2022年度)超滤膜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5楼03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02   08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425GZ01HZZ

项目名称:新丰县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项目(2021、2022年度)超滤膜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46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9,46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新丰县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项目(2021、2022年度)超滤膜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货物类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技术需求

供货期

预算金额

1

新丰县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项目(2021、2022年度)超滤膜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1项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签订后,在接到采购人各分批订单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15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9,460,000.00元

人民币玖佰肆拾陆万元整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在接到采购人各分批订单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15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本项目不属于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对供应商资格无特殊要求;

(2)本项目不属于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项目,对供应商资格无特殊要求;

(3)本项目不属于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的项目,对供应商资格无特殊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时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报价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同一品牌产品只接受一个供应商参与,如同一品牌出现多家供应商响应,则该供应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01  18 日起至  2021  01 2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5楼03号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元):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02   08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内部编号:2020425GZ01HZZ(项目内部编号为采购代理机构存档识别号);

(2)已办理本项目报名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1资格审查表。其中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相关凭据指:专用收据或缴纳清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凭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①、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交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新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新丰县丰城镇街道金园路1号县水务局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方式:0751-2287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广东合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5楼03号

联系方式:0751-8219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电 话:0751-8219991

 

附件:1、委托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合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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