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C17090CS
二、采购项目名称:乐昌市2017-2019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采购项目内容:乐昌市2017-2019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采购项目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3、项目实施地点:详见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第(4)点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经地税局或国税局盖章确认)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地税局盖章确认),其他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必须是供应商必须为营业场所在乐昌市区域内的社会宾馆饭店和单位内部的宾馆饭店、招待所、培训中心,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该类项目内容;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风景名胜区内的宾馆饭店不在此次采购范围内)
3、供应商必须具有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4、供应商必须出具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须凭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6、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可参照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二、资格性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韶关市浈江区莲花北路1号奔穗楼(韶城公共资源招标交易服务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0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浈江区莲花北路1号奔穗楼韶城公共资源招标交易服务中心一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6月20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韶关市浈江区莲花北路1号奔穗楼韶城公共资源招标交易服务中心一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乐昌市财政局
地 址: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公主下路68号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51-5570191
传 真:0751-5570191 邮编:512200
(二)采购代理机构:韶关市和正合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莲花北路1号奔穗楼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1-8935566
传真:0751-8935688 邮编:512023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038921800
附件:
韶关市和正合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 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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